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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加强岚皋魔芋品牌建设的提案
    编号 第371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罗云忠 签发日期 2025-06-25 22:52 发布日期 2025-06-25 22:52 类别 A类
    正文
      近年来,我市立足天然富硒优势资源,将魔芋产业作为全市六大支柱产业予以重点支持发展,全市魔芋种植面积已达93.7万亩,预计产量达100万吨以上,魔芋综合产值达180亿元。安康魔芋产业已形成一定基础,尤其是岚皋魔芋发展势头强劲,为全市魔芋产业突破发展积累了经验。岚皋县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开始发展魔芋,三十多年来,历届县委县政府不动摇、不折腾、不懈怠,始终坚持魔芋产业主导地位不动摇,把魔芋产业做成了安康市县域经济一张靓丽名片。岚皋县充分发挥魔芋最佳适生区的优势,聚焦“硒业兴县”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延链补链强链”行动,紧扣“岚皋魔芋”金字招牌,通过坚持不懈抓基地、抓龙头、抓品牌、抓服务、抓创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魔芋产业体系,岚皋魔芋已成为全市产业链条最完备、营销体系最健全、市场前景最广阔的支柱产业。先后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国魔芋之乡”等6个国家级荣誉称号,“岚皋魔芋即食食品”荣膺2024年第109届美国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金奖”。岚皋魔芋产业发展虽起步早、品质好,但受产量和产品种类影响,目前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岚皋魔芋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足,在关联产品开发、品牌价值构建等方面亟待提升,为此,为将岚皋魔芋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品牌,持续放大品牌效益,推动岚皋魔芋从“地方特色”向“国家名片”跨越,全面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岚皋着力打造全国魔芋知名品牌,加快构建现代魔芋产业体系,持续做强魔芋加工龙头企业,培育市场营销“百城百店”,形成自主知识品牌和安康市域经济特色品牌。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项目和政策倾斜力度,给予资金扶持,用于做大基地规模、做强龙头企业、做靓市场品牌、开展科技攻关。
      二是深化品牌战略,扩大市场影响力。以“安康魔芋”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名特优新农产品为核心,整合品牌资源,形成“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双轮驱动模式。通过“百城百店”计划布局线下销售网络,利用直播带货、跨境电商拓展线上市场;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活动,全面提升安康魔芋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回复 陈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岚皋魔芋品牌建设的提案》(第371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魔芋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加大项目资金支持、深化品牌战略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推动岚皋魔芋品牌升级、助力全市魔芋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局职能职责,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品牌保护,维护市场良好秩序。规范地理标志使用,严格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完善“岚皋魔芋”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申请-审核-授权-监督”全流程机制,对违规使用标志的企业依法追责。支持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核心技术和产品包装。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权仿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中国品牌日”“丝博会”等展会活动,指导企业规范广告宣传用语,提升品牌公信力。联合媒体策划专题宣传,讲好岚皋魔芋品牌故事。
      二是强化标准引领,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坚持岚皋魔芋标准化生产。依托“岚皋魔芋”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把魔芋产业做为农村经济“一号产业”,严格按照《魔芋标准综合体》,实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实施魔芋种业振兴,制定《岚皋魔芋种芋、种子标准》《岚皋魔芋栽培技术规程》《岚皋魔芋复混肥(复合肥)标准》等标准,坚持“自育自栽”,打造林下育种“样板工程”,培育优质魔芋种芋。支持龙头企业参与魔芋加工、富硒产品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提升岚皋魔芋在产业发展中的话语权。
      三是规范市场秩序,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对失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开展魔芋产品价格、广告、合同等领域专项整治,严查哄抬物价、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加强部门联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品牌培育培训。组织魔芋企业参加品牌建设、知识产权、质量管理等专题培训,提升企业品牌运营能力。二是推进标准化建设。主导或参与制定魔芋种植、加工、流通等领域地方标准,推动产业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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