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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支持安康市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 的提案 | ||||||
| 编号 | 第87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李 黎 | 签发日期 | 2025-06-27 08:35 | 发布日期 | 2025-06-27 08:35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随着我国居民健康意识的日益增强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药品零售行业作为医疗体系与民众之间的关键纽带,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安康市,作为陕西省举足轻重的区域中心城市,近年来在医药卫生领域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药品零售行业仍面临诸多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为进一步促进安康市药品零售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壮大本地药品零售企业实力,特此提出以下提案。
一、安康市药品零售行业发展现状
市场规模持续扩张: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安康市中西药品类销售总额高达19.2亿元,其中零售药店贡献了约35%的市场份额,即7亿元左右。全市药店数量已超过900家,呈现出广泛覆盖的发展态势。
企业规模逐步壮大:目前,安康市已有2家企业年销售额突破2亿元,成为区域内的领军企业,并已经向周边的西安、商洛等城市发展。这些企业在药品零售领域的规模化、连锁化经营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为行业树立了标杆。
发展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尽管安康市药品零售行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行业内以中小型药店为主,连锁化率较低,且产品结构单一,主要局限于药品销售,未能充分发掘健康管理服务的巨大潜力。
二、存在问题及发展瓶颈
行业集中度有待提升。安康市药店数量虽多,但大多为中小型独立经营门店,连锁化率不足40%。这种分散的经营模式不仅导致资源浪费和竞争加剧,也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产品结构过于单一:当前,安康市绝大多数药店仍以药品销售为主,非药品类商品占比极低。随着居民健康需求的多样化,消费者对保健品、医疗器械、健康食品、医美及美容护肤、健康生活用品、中医营养膳食、中式茶饮等非药品类商品的需求日益增长,而本地药店尚未充分满足这一市场需求。
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在药品零售行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安康市在政策扶持、税收优惠、市场监管、政策导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相对有限,难以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
信息化水平滞后:大部分药店仍采用传统管理模式,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较低,难以实现精准营销和高效运营。
公众认知偏见与政策矛盾:部分群众对零售药店存在认知偏见,认为药店药品价格过高,并将矛盾焦点集中在药店。同时,部门主导实行“0差价”药房建设,通过0差价销售药品,并享受财政补助,这种政策导向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零售药店的生存空间,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增加了财政的压力。
自建房报告增加经营负担:药店在办理新证、变更执业药师或证照到期换证时,均需提交自建房报告,这一要求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对行业发展尤为不利。
零售药店的贡献未得到充分认可:在当地经济发展和历次疫情防控中,零售药店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医药卫生体系和疫情防控中的贡献未被充分认可,其地位和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就业与税收贡献未被充分利用:安康市药品零售行业吸纳了大量劳动力就业,并为地方财政做出了积极贡献,但这一行业的就业和社会效益尚未得到充分重视。
三、提案建议
为推动安康市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推动行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鼓励企业并购重组:支持本地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快速扩张,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连锁品牌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向其他城市发展,并逐步形成全国性品牌。对年销售额过亿和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政策。
提高连锁化率:鼓励中小药店加入连锁品牌体系,通过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政府可设立专项基金,支持连锁药店的建设和运营。
(二)优化产品结构,拓展经营范围
允许药店销售非药品: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分区陈列和明显提示的原则,允许药店销售保健品、医疗器械、健康食品、膳食营养品、药食同源、医美保养护肤、富硒产品等非药品类商品,以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根据市场潜力测算,安康市零售药店非药品销售金额可达3-5亿元,所衍生的大健康品类和服务(中医膳食营养、中式茶饮、医美保健、健康理疗等),潜力更为巨大,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的健康服务,并促进和推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
打造“一站式”健康服务平台。鼓励药店引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如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疫苗接种预约等,逐步向“大健康”领域延伸。政府可组织相关培训,提升药店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能力。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制定专项扶持政策:出台《安康市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从土地供应、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优化市场监管机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连锁企业发展门槛。同时,加强对药品零售市场的动态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调整政策平衡:取消政府主导的0差价药房建设,引导零售药店形成良性竞争关系。鼓励零售药店通过规模化采购降低成本,实现药品价格的合理化。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推动智慧药房建设: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打造智慧药房,实现处方流转、远程问诊、远程审方、送药上门等功能。
建立大数据平台 政府可牵头搭建区域药品流通大数据平台,整合上下游资源,提升供应链效率。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和推动职业技术类学校开设药学、中医中药等学科,为药店从业人员提供药师培训、健康管理师培训等专业课程,提升其服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引进高端人才:对引进的医药流通领域高端人才,给予住房补贴、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
(六)加强公众教育与舆论引导
普及药品价格知识:通过媒体宣传、社区讲座等形式,向公众普及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相关知识,消除对零售药店的误解和偏见。
树立行业标杆:对在行业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宣传,树立行业标杆,提升社会对药品零售行业的认可度。
(七)简化行政流程,减轻企业负担
优化自建房报告要求:简化药店在新办、变更执业药师或证照到期换证时需提交自建房报告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除开新办以外的变更和换证,沿用新开办时的自建房报告。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药店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线上办理,缩短审批时限,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八)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的社会价值
认可药店贡献:对在经济建设、卫生健康体系和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零售药店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
提升药店就业与税收贡献:鼓励和支持药品零售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激励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四、预期效果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预计未来5年内,安康市药品零售行业将实现以下目标:
行业集中度显著提升:连锁药店占比达到50%以上,培育2-3家年销售额突破5亿元的跨地市的区域性龙头企业,并鼓励企业配送中心本土化建设。预计未来10年,培育出至少1家销售额突破10亿元的全国性品牌企业。
产品和服务更加多元化:药店非药品类商品占比达到20%-30%,形成“药品+健康服务”的综合服务体系。形成具备全国性竞争力的中医中药、营养保健类的衍生性产业和品牌。
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智慧药房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到2027年,全市药品零售市场规模突破30亿元,成为安康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柱产业。
行业与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实现零售药店与社区卫生院的良性互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升公众对药品零售行业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企业经营负担明显减轻:减少检查频次、增加相关部门的入企辅导,推动企业发展和合规建设;通过简化行政流程和优化政策支持,显著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社会价值进一步彰显:药品零售行业在解决就业、税收贡献以及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得到充分认可和发挥。
五、结语
安康市药品零售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是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药品零售行业的对外发展,也能促进相关产业链更好的落地成熟,也能将安康的产品及产业链推向更宽广的市场,希望市政协及相关政府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本提案内容,为安康市药品零售行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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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尹欧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康市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我局一直高度关注全市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策措施,规范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参保人员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切实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一是畅通定点渠道。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定,凡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3个月以上,同时符合相关医保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资质、药品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技术等方面要求的零售药店均可就近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疗保障定点。二是简化审批程序。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接到零售药店申请后,将尽快组织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成立评估小组,以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评估时间将不超过3个月。三是规范协议签订。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零售药店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在服务协议中,提前明确协议主体的违约责任,告知协议中止和解除的具体情形,列出了一张明细的“负面清单”,以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自我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帮助定点药店提升管理质效。四是优化结算管理。我市不断拓展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结算项目,目前已覆盖个人账户、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门诊特殊药品等4个大类,医保基金年结算量保持在8000万以上。全市871家定点药店已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直接范围,延伸定点药店业务覆盖面。加快电子处方中心建设,减少纸质处方流转,提升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药品结算安全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支持和鼓励全市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探索建立推动定点药品零售药店高质量发展的正向激励措施,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帮助提升零售药店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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