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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医保支持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提案
    编号 第164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李 黎 签发日期 2025-06-30 08:41 发布日期 2025-06-30 08:41 类别 C类
    正文
     案由:
      安康已经获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要求试验区建设要解放思想、敢于尝试,高位推进试验区建设,突出试验区建设改革味,要实现老百姓、医院、企业多方有获得感。目前,安康中医药服务体系能力不强,辐射带动中医药产业发展乏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未考虑中医药参与等,都是制约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因素,不利于中医药优势发挥。
     案据:
      1.全市目前全面开放诊疗业务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共26家,其中中医医院机构11家。2024年医疗业务总收入为42.10亿元,较上一年度减少5.4%。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医疗业务收入为12.15亿元,较上一年度减少6.0%,中医药饮片及院内制剂临床应用基本停滞不前。中医药服务体系能力不足及短板突出现象更加明显,与《安康市中医药发展规划(2018-2030年)》的发展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2.医保DRG支付改革在全市医疗机构全面推进,中医药诊疗参与与否对疾病DRG分组和医保基金支付没有任何影响,这必将导致中医药参与度降低,也会影响老年患者特别是多种疾病并存患者的就诊需求。虽然医保部门出台了支持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其中有关于“中治率激励”内容,但无配套实施细则。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数量少、优势病种中医参与比例高,对支持中医药发展无显效作用。
      建议:
      1.开展安康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参与度基线调查,合理制定中医药参与考核激励指数,参考医保基金使用中医药占比基线,设置中医药年度激励基金,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激励。
      2.适度降低中医医疗机构患者就诊起付线、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利用医保基金政策杠杆,支持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
      3.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等四进活动,营造全社会“爱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用中医药诊疗、养生保健等优势发挥带动中医药产业发展,借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探索出中医药发展“安康模式”。
    回复
    王道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支持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提案提案》(第1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康市医保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进一步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推动健康安康建设,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推动28种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印发了《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从支持中医医药机构发展、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中医项目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中医药医保倾斜政策、中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全力支持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在印发关于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规定,遴选第一批中医治疗优势病种37种,实行中医特色支付政策。2025年5月,我局印发通知,将白鲜皮等221个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绞股蓝等71个中药饮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按照乙类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升医保效能。
      1.您提出的“开展安康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参与度基线调查,合理制定中医药参与考核激励指数,参考医保基金使用中医药占比基线,设置中医药年度激励基金,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激励”的建议,一是按照省医保局第一批37种中医治疗优势病种目录,我们依照病例数和中治率(中药饮片、中医诊疗服务项目、中成药三项费用之和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进行了测算,经专家遴选论证,确定缺血性中风、腰椎间盘突出/腰痹/腰痛、肛痈、肺瘅(肺热病)、风湿(风温肺热病、风温病)四个病种为全市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进行试点付费,付费标准按病种对应的西医(手术)“不伴合并症或并发症”DRG病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自2024年7月1日后的病例,对中治率达到30%的,在相应DRG病组医保支付标准的基础上,按医疗总费用的5%提高标准支付。二是建立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激励措施,以“中医药治疗费用比例”为核心,设置考核指标,对达到规定指标的医疗机构予以奖励。该奖励预算金额 1000 万,中医扶持激励资金仅使用14万余元(主要原因是中医优势病种基础数据上报质量不高)。
      2.关于“适度降低中医医疗机构患者就诊起付线、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利用医保基金政策杠杆,支持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建议,根据省医保局有关规定,同一技术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该技术级别医疗机构年度住院平均医疗费用的20%左右设置,支付比例不低于50%,我市三级医疗机构年度平均住院医疗费用基本维持在1万元左右,故我市基本医保起付线设置在2000元,支付比例确定为60%,目前适度降低中医医疗机构患者就诊起付线,提高医保报销比例还没有政策支持。
      您的提案,对于指导和督促医保民生政策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省医保有关部署,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分析研判政策运行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积极向省医保局反映,适时调整相关医保政策,保障各类参保人群医疗保障权益,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恳请您继续为我局和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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