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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 ||||||
| 编号 | 第248号 | 办理部门 |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徐 杰 | 签发日期 | 2025-07-08 09:07 | 发布日期 | 2025-07-08 09:07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一、案由分析
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是乡村振兴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近年来,我市按照“提质、扩面、强基”的要求,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不断健全完善扶持政策、培育壮大园区规模、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园区发展格局取得新突破,现有功能不断拓展,园区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4年市审计局通过组织实施全市现代农业园区专项审计发现,由于政策执行不到位、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紧密、监管职责未切实履行、市场整体行情低迷等原因,相关部门和园区经营主体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日常监管不到位。部分县(市、区)“梯级建设、有进有退”的动态监测管理机制不健全,未严格执行定期监测工作,对本地区园区建设、经营效益、联农带农等情况底数不清。 二是申报认定把关不严。部分县(市、区)未严格按照园区申报认定政策开展相关工作,部分园区未按规定逐级申报,部分园区在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核查评估并取得称号。 三是联农带农任务未落实。部分园区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偿还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本金,拖欠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投资分红收益和土地流转费。部分园区联农带农成效与任务要求差距较大。 四是项目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区)项目移交园区使用后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及时办理确权移交、资产登记。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申报创建、监督管理、联农带农、要素保障机制,规范开展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园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二)因地制宜精准帮扶。立足当地资源禀赋条件,针对不同园区量身制定扶持措施,因地制宜发展农业产业。聚焦园区在生产运营、科技创新、品牌建设上的制约因素,主动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激活园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强化日常监管。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定期对园区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联农带农等情况开展监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奖惩措施挂钩,对成效明显、考核优秀的,加大扶持力度;对发展缓慢、考核不合格的,降低扶持力度或取消认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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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刘昕玫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市按照“稳规模、提质量、强龙头、增效益”的总体思路,坚持新理念、新方式、新技术、新主体、新机制“五新”引领,扎实推进“百园航母、千园提升”工程和现代农业园区“四级联创”,大力实施“富硒+有机”品牌提升行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富硒产业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全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建设各级各类农业园区1831个(其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9个、省级农业园区36个、市级农业园区539个、县级农业园区1246个)。平利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顺利通过农业农村部绩效评估,旬阳、岚皋等9个县(市、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已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估。 我市自2012年开始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经过多年实践,园区规模不断壮大、园区效益显著提升、经营水平不断提升、辐射作用持续增强,不仅有效破解了立地条件差、环境制约多、用地成本高等现实难题,逐步走出了一条“产业引领、园区承载、科技支撑、龙头带动、品牌提效”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在现代农业园区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显现出了您提案中反映的日常监管不到位、申报认定把关不严等问题,您提出的“加强制度建设、因地制宜精准帮扶、强化日常监管”对策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对我市进一步做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下一步,我局将紧扣您提出的问题和对策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认定管理办法。落实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专题会精神,充分发挥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牵头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明确申报条件、认定程序、资金管理、动态管理等内容,特别是针对产品认证、联农带农等指标重点予以关注,严格按照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组织申报认定,确保各项程序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动态监测管理。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快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完善以主导产业集中度、联农带农效益、综合产值等为主要指标的动态监测管理机制,明确半年1次的运行情况统计和2年1次的监测评价,及时掌握园区建设、经营效益、联农带农等情况,严格落实“梯级建设、有进有退”的竞争机制,对监测不合格或出现负面清单事项等行为的取消其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资格,并责令退回已取得的奖励扶持资金。三是夯实园区包抓帮扶。完善重点现代农业园区包抓工作方案,鼓励包抓单位发挥职能作用,聚焦园区在生产运营、科技创新、品牌建设上的制约因素,协作配合、共享资源,整合多方资源帮助园区纾困解难。推行园区与中国农科院、国家农安中心等科研推广单位建立合作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关键技术研发,培育园区新质生产力,推进“产学研用”落地园区。推行智能化生产和智慧化监管,加快数字技术运用,提升园区现代化管理水平。四是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坚持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督促园区切实履行联农带农主体责任,大力推广“公司+园区+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收益分红等多种方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增强联农带农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五是规范项目资产管理。联合财政等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县(市、区)对全市现代农业园区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项目资产台账,明确资产权属和管理责任,对于长期闲置的项目资产,督促园区尽快制定利用方案,发挥其效益;对于未及时办理确权移交、资产登记的项目,将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项目资产规范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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