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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对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困难家庭进行及时援助的建议
    编号 第300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李 黎 签发日期 2025-06-30 09:28 发布日期 2025-06-30 09:28 类别 C类
    正文
      一、背景与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断完善,广大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然而,在我市广大农村地区,仍存在部分家庭因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导致无法享受医疗保障,面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这不仅影响了农民的健康福祉,也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带来了潜在威胁。
      二、现状分析
      (一)经济困难家庭缴费压力大。部分农村家庭因收入低、负担重,难以承担每年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导致无法参保。
      (二)医疗保障缺失。未参保的家庭在面临疾病时,无法享受合作医疗的报销政策,医疗费用负担沉重,极易陷入贫困。
      (三)返贫风险加剧。由于缺乏医疗保障,一旦家庭成员患病,高昂的医疗费用可能导致家庭经济崩溃,返贫风险加大。
      (四)社会稳定受影响。农村合作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大量家庭因无力缴费而无法参保,将影响社会的公平与稳定。
      三、建议
      为切实解决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困难家庭的问题,防止因病返贫,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援助机制
      1.由政府牵头,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家庭缴纳农村合作医疗费用。
      2.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实行全额或部分减免政策,确保其能够顺利参保。
      (二)完善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1.制定科学合理的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确保援助政策精准覆盖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
      2.通过村委会、镇政府等多方核实,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
      1.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农民了解政策内容和参保的重要性。
      2.针对困难家庭,提供个性化的政策解读和参保指导,帮助他们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四)多渠道筹集援助资金
      除了政府财政支持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慈善捐赠、企业资助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确保援助机制的可持续性。
      (五)加强监督与评估
      1.建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透明、高效。
      2.定期对援助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
      四、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上述建议,预期能够有效减轻农村困难家庭的医疗缴费负担,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降低因病返贫的风险。同时,此举将有助于提升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的公平与稳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五、结语
      农村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民健康、防止因病返贫的重要制度。对于缴费困难的家庭,政府和社会应给予及时援助,确保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去医疗保障。希望通过本提案,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农民的健康福祉保驾护航。
    回复
    孔令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困难家庭进行及时援助的建议的提案》(第30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在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过程中,十分注重考虑居民个人缴费能力,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我市按照国家医保制度改革要求,自2020年起,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统一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沿袭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由国家层面来确定筹资数额,按年度动态调整,省市没有权限调整缴费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工作,我市基本建立了“政府领导、横向联动、网格管理、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采取一系列强基础、促征收、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措施,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的落实,全市参保缴费率持续稳定在 97%以上,已脱贫人口和“三类户”100%参保。一是实行分类资助,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解决。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不低于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的50%,2024年每人每年200元。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补助40元。2024年落实参保资助金额5892.38万元。二是实行同缴同补。每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集中期,经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当年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各类享受参保资助人员名单,在缴费系统里面标识,特殊群众缴费时只需要缴纳个人部分,从而减轻群众参保缴费负担。2024年累计资助参保24.71万人。三是开展公益助保。各级医保、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携同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和各类慈善机构,社会组织通过捐赠、捐款等多种方式资助有困难的脱贫群众参保缴费,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将参保资助纳入集体经济收益公益支出的使用范围。四是加强宣传。各级医保部门把深入宣传作为重要任务,除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介平台宣传引导外,采取送政策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大力宣传医保缴费及报销政策,充分认识和理解参保缴费的好处。
      您的建议,对我们工作很有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省医保有关部署,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工作,更好保障各类参保人群医疗保障权益,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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