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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提高安康市中医非药物疗法医保报销比例的建议
    编号 第362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李 黎 签发日期 2025-06-30 09:45 发布日期 2025-06-30 09:45 类别 C类
    正文
      一、案由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医非药物疗法(如针灸、推拿、拔罐、艾灸、刮痧、穴位贴敷等)具有“简、便、验、廉”的特点,在预防疾病、治疗慢性病和康复调理方面效果显著。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中医药法》《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医药医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当前,安康市中医药资源丰富,但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医保报销比例较低、覆盖项目有限,导致患者负担较重,制约了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为此,建议提高安康市中医非药物疗法医保报销比例,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助力健康安康建设。
      二、现状与问题
      1.医保报销比例偏低:目前安康市中医非药物疗法医保报销比例偏低,患者自费比例高。
      2.群众认知不足:部分患者因费用问题放弃中医非药物疗法,转而选择费用更高的西医治疗。
      3.基层服务能力薄弱: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短缺,医保政策支持不足导致服务供给受限。
      三、具体建议
      1.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将针灸、推拿、艾灸等常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报销比例从现行标准提高5-10%。对低收入群体、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实行全额报销或更高比例补贴。
      2.探索“中医日间诊疗”模式:将部分非药物疗法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3.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通过宣讲、媒体宣传等方式普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优势及医保政策。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4.建立评估与激励机制:制定中医非药物疗法疗效评估标准,对疗效显著的项目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对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给予医保基金倾斜或考核奖励。
     四、可行性分析
      1.政策支持:符合国家《“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陕西省中医药条例》等文件要求。
      2.经济效益:中医非药物疗法成本低、副作用少,长期可降低慢性病、老年病的医保支出压力。
      3.社会效益: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缓解“看病贵”问题,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五、结语
      提高中医非药物疗法医保报销比例是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服务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举措。建议由市医保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让中医药“特色优势”转化为“健康红利”,为安康市建设“秦巴中医药名城”提供支撑。
    回复
    陈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安康市中医非药物疗法医保报销比例的建议提案》(第3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康市医保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进一步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推动健康安康建设,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推动28种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印发了《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从支持中医医药机构发展、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中医项目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中医药医保倾斜政策、中医药产业发展等方面,全力支持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在印发关于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规定,遴选第一批中医治疗优势病种37种,实行中医特色支付政策。2025年8月,我局印发通知,将白鲜皮等221个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绞股蓝等71个中药饮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按照乙类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升医保效能。
      1.关于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的建议。今年,按照省医保局有关规定,我们整合规范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8项,进一步明确了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大部分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我们规范了门诊慢特病的支付标准,鼓励中西医结合治疗门诊慢特病,支持中医适宜技术和中草药在门诊慢特病中的应用。其中,对于低保、监测户等特殊群众其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还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减轻患者费用负担。将针灸、推拿、艾灸等常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报销比例从现行标准提高5-10%。对低收入群体、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实行全额报销或更高比例补贴暂没有政策支持,结合医保基金现状,还不适合提高。
      2. 关于探索“中医日间诊疗”模式:将部分非药物疗法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建议。从去年印发的中医优势住院病种中,我们按照省医保局第一批37种中医治疗优势病种目录,其中,中医日间病房病种9个,中医门诊优势病种10个,由于提取的病历数量较少,经专家研究,暂未纳入中医特色支付范围。
      3.建立评估与激励机制:制定中医非药物疗法疗效评估标准,对疗效显著的项目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对提供优质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给予医保基金倾斜或考核奖励。自2024年7月1日后的病例,对中治率达到30%的,在相应DRG病组医保支付标准的基础上,按医疗总费用的5%提高标准支付。二是建立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激励措施,以“中医药治疗费用比例”为核心,设置考核指标,对达到规定指标的医疗机构予以奖励。该奖励预算金额 1000 万。
      您关于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中医医保政策知晓率。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省医保有关部署,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加大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分析研判政策运行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积极向省医保局反映,适时调整相关医保政策,保障各类参保人群医疗保障权益,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恳请您继续为我局和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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