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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修建石泉至宁陕天然气管道的建议
    编号 第122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珣 签发日期 2025-06-26 10:10 发布日期 2025-06-26 10:10 类别 B类
    正文
      案由:宁陕县作为林业县,林业资源丰富,广大群众原以木柴为生活资料,做饭、取暖基本以木柴为主。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相继取消了烧柴,限煤取暖做饭,改用用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目前,宁陕只有天然气公司一家,没有管道运输,基本靠罐装天然气,运输成本高,价格贵(政府做了一定补助),天然气总量也有限,难以满足县城群众用气量,只能少部分小区用气,许多居民小区虽然管道进了小区,多年难用上天然气。由于气量有限,用气覆盖面低,导致供应链脆弱,极大的限制了广大群众使用天然气,因运输成本高导致的用气价格贵也直接影响了天然气产业健康发展,为提高用气覆盖面,解决供需矛盾,更好让山区群众用上天然气,建议修建石泉至宁陕的天然气管道,通过管道运输降成本,提总量,扩大覆盖面,提高宁陕天然气通气率。
      建议:市政府将山区群众使用天然气作为民生大事,协调推进修建宁陕至石泉天然气管道,通过管道铺设,进一步覆盖石泉、宁陕的部分村镇,是更多群众可享受天然气的便利,进一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让宁陕更宜居。
    回复
    吴世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石泉至宁陕天然气管道的建议》(第1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现状
      我市目前仅有汉中-安康天然气长输管线(简称“汉安线)”一条天然气长输管道,境内总长97.2km,自西向东途径我市石泉县、汉阴县、恒口示范区、汉滨区、高新区,建设单位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省天然气公司”),日常管理单位为省天然气公司汉中分公司。
      二、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有关政策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217号)明确指出:鼓励多种主体参与,宜管则管、宜罐则罐,采用管道气、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储配站等多种形式,提高偏远及农村地区天然气通达能力。目前,我省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主要以企业投资为主,企业在综合考虑管道工程建设成本及项目投资收益等市场化因素的前提下,自主决定是否投资建设长输管道。经测算,陕南地区天然气长输管道每公里建设成本大约300万元,石泉至宁陕建设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估算投资近2亿元,年运行成本(含折旧、财务成本)大约1500-2000万元,而目前省级核定我市天然气价格中的管输费约0.43元。如果城市燃气市场过小,管输费无法覆盖管道建设成本,长输管道企业将难以通过投资决策,项目也不具备纳入相关规划的条件。
      按照陕西省发展改革委2023年印发的《陕西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建设的跨县(区)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须纳入省级油气长输管道发展规划后才能核准实施建设,拟纳入规划的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要明确资源供应、市场消费现状和需求需测、项目用地需求、投资规模和保障措施等有关内容。目前,石泉至宁陕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尚未纳入省级油气长输管道发展规划,宁陕县政府也未开展项目纳规所需要素内容分析工作。
      三、宁陕县天然气发展现状分析
      宁陕县2022-2024年年均用气量约66万方左右,用气规模较小。如果在现有用气规模下采用长输管道输送天然气,每立方米天然气管输费按照0.43元计算,管输企业每年管输费收入仅有约28万元左右,与管道年运行成本相距甚远。因此,在宁陕县目前天然气市场较小的情况下,当前暂不具备建设长输管道条件。
      四、下一步措施建议
      建议宁陕县政府及县域城燃企业积极推进宁陕县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规模化发展,待燃气市场和用气规模发展到一定水平,可通过市场化合作方式吸引有投资意愿的企业参与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届时,我委将按照《陕西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积极支持并指导宁陕县开展天然气输送管道项目申请纳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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