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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在苏陕协作项目中列支专项资金对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给予扶持的建议
    编号 第212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珣 签发日期 2025-06-12 10:34 发布日期 2025-06-12 10:34 类别 B类
    正文
      “十四五”以来,苏陕两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向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协作拓展,江苏省在农产品产销对接、产业帮扶、消费帮扶等方面出台多项政策给予有力支持;为积极推进苏陕协作消费帮扶工作,加快推动陕西农特产品进入江苏、辐射华东市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得苏陕消费协作品牌,陕西省苏陕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对口帮扶陕西省工作队联合命名了两批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并授牌,旨在陕西培育深化苏陕消费协作的骨干力量,借助东部地区稳定的消费能力和成熟得销售渠道,围绕市场需求发展生产,持续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联农带农效应,促进更多群众增收,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苏陕对口帮扶工作组加强对挂牌基地得工作指导、优先支持挂牌基地申报苏陕协作资金项目,助力挂牌基地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但由于近两年我市苏陕协作资金项目用于农村产业发展方面不足20%,苏陕协作资金项目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项目寥寥无几,加之安康农特产品经销体系在常州虽然基本实现了市域内全覆盖,但下沉市场零售业态不丰富,富硒特色市场效应不突出,与其他区域农产品竞争呈现同质化,各品类占在常销售份额较为均衡,未出现爆款或是畅销单品,在销售终端市场,安康农特产品知名度不高,消费群体认可度较低,转化率低,市场占有率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而中省每年都会把苏陕协作消费帮扶列入考核,考核时要求企业配合提供票据、联农带农凭证作为考核依据,为了将挂牌的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打造成在华东市场具有影响力的“安康农产品”苏陕消费协作品牌,通过苏陕协作消费帮扶平台,将多种安康富硒特色产品销往东部市场,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机制、助推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助力挂牌的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增大销量、提升联农带农效应,为全区有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添新活力。
      建议:
      1.政府发改部门应对辖区内已命名的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指定一名责任科室、一名科室领导进行单项包抓、帮扶,对基地建设给予指导、帮扶并列入年终考核。
      2.在苏陕协作资金项目中列支专项资金对挂牌的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及扩建、管护方面给予项目资金扶持,对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销售推广、货物运输费用给予补助,对在江苏市场及华东市场的销售额给予奖励。
      3.每年各级政府组织的在江苏省乃至华东地区的富硒农产品展销及推介会优先通知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企业参加并给予补助。
      4.在苏陕协作资金项目中列支专项资金对本地企业在江苏乃至华东市场的销售额在政府的富硒产品市场营销奖补外的同时给予另外单独奖补,促使更多本地企业加大在该地区的市场开发、推广力度,提高市场份额及销售额。
    回复
    潘建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苏陕协作项目中列支专项资金对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给予扶持的建议》(第2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苏陕协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进一步帮助陕西农产品生产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提升苏陕消费帮扶水平,带动更多脱贫群众增收,2023-2024年江苏省对口帮扶陕西省工作队、陕西省苏陕协作与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两批次联合命名了全省101家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其中我市13家。
      您在提案中针对农产品基地建设和消费帮扶提出四条建议。
      关于“列支专项资金”“参展补助”“单独奖补”等建议,近年来,我市先后投入苏陕协作资金4400万元,支持授牌企业基地建设、产品研发、加工销售等项目19个;又投入210万元,在江苏对口协作地区开展我市农副产品宣传推介活动12场次,要求各县区在申报苏陕协作资金项目、对接东部地区商贸物流需求、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等方面,优先支持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企业。去年以来,在省、市发改委的积极争取和努力协调下,省苏陕办列支1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101家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企业参展补助,每户企业补贴1万元,补贴资金已打入各企业账户。今年,我委继续支持汉滨区安排100万元苏陕协作资金用于开展特色农产品展销推介宣传;并先后两次向省苏陕办遴选推荐我市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将全市13家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企业产品信息纳入产销对接清单;5月,我委还组织全市17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前往江苏参加全国重点产区暨江苏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地区农特产品展销活动,其中包括3家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企业;9月,我委将再次组织包括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企业在内的全市优质生产经营主体,参加“第四届江苏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地区特色商品交易会”。据统计,十四五以来,我市通过苏陕协作机制累计帮销农副产品15.18亿元。
      您关于“基地建设列入年终考核”的建议,按照国家对统筹规范考核的相关规定,东西部协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每年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市、县不得单独设置考核指标。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推动强化对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企业的帮扶力度:一是继续完善帮扶机制,在相关县区对包括苏陕协作农产品基地企业在内的“五上”企业落实包抓单位以及包抓领导的基础上,积极对接常州帮扶安康工作组落实干部协同推动苏陕两地企业开展产销对接;二是继续加大赴省汇报力度,争取更大政策支持力度;三是继续优先推荐授牌企业参加我市在江苏举办的展销推介会;四是继续加强项目策划包装,指导县区围绕农产品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方面,谋划储备一批符合苏陕协作支持方向的农业产业项目,争取苏陕协作资金支持。
      最后,希望您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关心安康经济社会发展,我委将积极推进苏陕协作相关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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