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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关于维持安康城区天然气价格稳定的提案
    编号 第239号 办理部门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处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王珣 签发日期 2025-06-25 10:39 发布日期 2025-06-25 10:39 类别 B类
    正文   一、提案背景
      天然气作为安康城区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的重要能源,其价格的稳定对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虽然安康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在陕南三市处于较低水平,但受上游基准门站价格浮动、中游管道运输价格差异以及城市配气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天然气价格仍存在上涨压力,给居民和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
      二、意见建议
      加强成本监管与价格调控:市发改委应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气成本的监管,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严格审核天然气经营企业的成本支出,确保价格调整合理、公正。同时,完善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在制定价格调整方案时,充分考虑居民和企业的承受能力,谨慎启动价格联动机制,避免因上游价格波动而轻易导致城区天然气价格上涨。
      加大政策扶持与补贴力度:市政府应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大对安康城区天然气供应的补贴力度,特别是对居民用气和困难企业用气的补贴。可以设立专项补贴资金,用于弥补天然气经营企业因价格稳定而可能出现的亏损,确保企业能够正常运营并稳定供气。
     推进天然气供应多元化:加快西康、安旬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增加天然气供应渠道,降低对单一气源的依赖,从源头上缓解因气源紧张导致的价格上涨压力。同时,鼓励和支持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逐步形成天然气与其他清洁能源互补的能源供应格局,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稳定天然气价格。
     强化市场监管与价格执法: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天然气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天然气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政府定价销售天然气,对违规涨价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提升企业内部管理与效率:督促天然气经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运营流程,降低生产经营成本。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设备更新等方式提高供气效率和服务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和浪费,为稳定天然气价格创造有利条件。
      三、提案意义
      维持安康城区天然气价格稳定,不仅可以减轻居民的生活负担,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还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安康市经济的稳定发展。同时,稳定的天然气价格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提升市民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
    回复
    罗时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维持安康城区天然气价格稳定的提案》(第2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天然气保供工作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关乎千家万户群众切身利益,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又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上游基准门站价格、中游管道运输价格和城市配气价格组成。上游基准门站价格由中石油适时进行浮动,中游管道运输价格由省发改委进行校核调整,城市配气价格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属于市、县级管理的配气价格仅占天然气销售价格19%左右。2018年8月15日我委召开了中心城区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安康中心城区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方案》(包含联动机制),听证会召开后,经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了《安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安康中心城区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价发〔2018〕71号),建立了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是为了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和中游管输费价格上涨因素带来的价格矛盾采取的一项联动机制。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的价格联动是按照2018年天然气价格改革确定的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进行的,在安康中心城区天然气配气价格无变化,仅疏导上游门站和中游管道运输价格调整影响,则无需召开价格听证会,按照价格联动传导机制同步予以实施。
      今年以来,为促进工商业发展,我委于4月1日采暖季结束后,将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恢复至采暖季前,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由3.86元/立方米下浮至3.39元/立方米,5月底根据管输费的下调,我委又将非居民天然气从3.39元/立方米下浮至3.35元/立方米,两次共计下浮0.51元,进一步减少工商业用气成本。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国家和省发改部门天然气价格政策变化,及时启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保证天然气的有序平衡供应。
      非常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欢迎您继续关注价格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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