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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关于电信诈骗对民营企业影响及防范应对的提案 | ||||||
| 编号 | 第332号 | 办理部门 | 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
| 签发人 | 何久庆 | 签发日期 | 2025-06-30 10:52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10:52 | 类别 | A类 |
| 正文 |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给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公安机关作为打击电诈的主力军,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如资金冻结、账户管控、反诈宣传等,有效遏制了电诈犯罪的高发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在打击电诈的过程中,部分措施对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了一些影响,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公安打击电诈措施对民营企业的具体影响
(一)资金冻结方面
1.误冻风险:公安机关在打击电诈时,常根据涉案资金流向对相关账户进行冻结(往往将企业的所有对公账户及法人代表名下全部账户进行冻结)。这样就导致了民营企业的正常业务资金账户误冻结。这直接导致企业无法按时支付货款、发放员工工资,无法正常向银行还款,严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经营被迫停滞,损失惨重,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法人代表名下账户冻结,将致使法人代表名下车贷,房贷等其他融资无法正常还款,致使法人代表征信产业逾期不良,将给企业后续融资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
2.解冻流程繁琐:即使企业能够证明账户资金的合法性,解冻流程也往往繁琐耗时。企业需提供大量的交易凭证、合同等资料,且在不同部门之间奔波,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这使得企业在等待解冻期间,错失商业机会,经营陷入困境。
(二)账户管控方面
1.限制账户功能:为防范电诈风险,银行在公安机关要求下加强对企业账户的管控,部分民营企业账户的转账额度、交易频率等受到限制。这给企业的日常资金往来带来极大不便,尤其是对于一些业务量大、资金周转频繁的企业,如电商企业、商贸企业等,严重影响了企业的业务拓展和运营效率。
2.新开账户困难:民营企业新开账户时,银行审核标准大幅提高,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且审核周期延长。这使得一些新成立的企业或有业务拓展需求的企业无法及时开设账户,影响企业的正常注册和运营。
(三)反诈宣传方面
1.时间成本增加:公安机关要求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反诈宣传活动,企业需安排员工参加各类培训、讲座,组织内部宣传活动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分散了企业的经营精力,影响了企业的生产效率。
2.宣传效果不佳:部分反诈宣传内容和方式与民营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不紧密,导致宣传效果不佳。企业员工对反诈知识的接受度不高,未能真正起到防范电诈的作用,反而使企业在宣传上投入的资源未得到有效回报。
二、相关建议
(一)优化资金冻结机制
1.建立精准冻结制度:公安机关在冻结账户前,应加强对涉案资金流向的精准分析,提高冻结的准确性,避免误冻民营企业及法人代表的其他正常账户。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或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资金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辅助判断,降低误冻风险。不可冻结全部账户。
2.简化解冻流程:制定统一、规范、便捷的解冻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办理时限。建立线上解冻申请平台,企业可通过平台提交解冻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和银行在线审核,提高解冻效率。同时,设立解冻申诉渠道,企业对冻结有异议时,可及时申诉,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处理。
(二)合理实施账户管控
1.差异化管控措施:根据民营企业的经营规模、行业特点、信用状况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账户管控措施。对于信用良好、业务稳定的企业,适当放宽转账额度和交易频率限制;对于新成立或风险较高的企业,可以加强审核和监管。
2.优化开户服务:银行应优化企业开户流程,简化证明材料要求,提高审核效率。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快速核实企业开户信息的真实性,在防范电诈风险的前提下,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的开户服务。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而民营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正常经营活动也不容忽视。通过优化公安打击电诈措施,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对民营企业的负面影响,实现打击电诈与企业发展的双赢,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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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胡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电信诈骗对民营企业影响及防范应对的提案》(第33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开户管理,构建风险防控安全防线
针对一些单位和个人将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出售、出租、出借给不法分子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的情况,《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单位和个人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异常情形的风险防控职责。《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对客户尽职调查涉及的业务范畴、持续时间、工作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因此,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开户服务的同时,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的异常开户审核义务和客户尽职调查义务,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开户目的和客户业务需求。
同时,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小微企业银行账户优化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21〕 260号)要求,优化小微企业开户流程,推行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持续完善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企业银行账户服务水平,提升银行开户服务透明度。
二、强化业务管理,持续完善账户管理机制
强化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管理是电信网络诈骗“资金链”治理的重要环节。《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五条明确要求在与客户业务关系期间,按照客户尽职调查结果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八条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建立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16〕261号)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客户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约定非柜面渠道转账限额。因此,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银行账户全生命周期都要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持续动态调整风险管控措施,做好非柜面限额管理,强化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
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督促辖内各银行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账户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不同客户及其风险特征设定不同账户功能,审慎与客户约定非柜面交易限额,使账户功能与客户正常资金需求相匹配。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对客户交易背景进行调查。强化可疑交易监测,持续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不断提升风险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将严格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刻践行金融工作的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压实银行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指导银行机构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全面落实“资金链”精准、无感治理各项措施,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一是探索安康市银行业“资金链”精准治理长效机制。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全方位提升综合技术反制能力,着力构建交叉立体预警反制体系,提升监测预警效能和精准治理能力,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通过支付体系转移涉赌涉诈资金行为,按照“精准研判、精细操作、精准打击”总要求,在人民群众“无感”中推进“资金链”精准治理。
二是统筹推进涉诈风险防范和优化支付服务。积极推动“三查四观五询问”反诈经验在安康各银行机构落实落细,构建“系统核验+人工研判+流程管控”的立体化防控体系,强化身份核验、交易背景审查及账户状态监控三道屏障,及时捕捉涉诈可疑线索,提升柜面人员有效识别能力并防范潜在涉诈风险,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研判,加强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和教育工作,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三是持续开展反诈宣传活动。围绕“群众希望了解的”和“需要群众了解的”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各银行机构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通过“六进”等形式,深入推动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重点解读、释疑解惑。及时向社会公众提醒不法分子作案的新手法、新动向,全面提升社会公众的反诈意识和防诈能力,争取人民群众对金融风险防控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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