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719776475-GK-2026-0229 发布日期 2026-01-28 15:20
来源 安康市司法局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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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现予以发布。
  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市司法局网站(https://sfj.ank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邮编:725000;电话:0915-8168990;传真:0915-816899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统筹做好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25年,市司法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5条、办理网民留言467条,“法治安康”微信公众号发布1612条、视频号发布59条,“法治安康”微博发布3554条,“安康市司法局”今日头条发布2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以及申请人要求的合理形式规范公开答复群众,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均已办结。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规定办理,答复申请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对不涉及职责的,及时耐心做好解释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安康市司法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安康市司法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能力支撑。配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组织参加省司法厅、市政府办相关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信息撰写、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办理等能力水平,推动司法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网站建设,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市司法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展示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实现公开信息分类展示、一键查询。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整合“法治安康”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资源,构建“1+2”政务新媒体矩阵,微信公众号聚焦政务动态、普法宣传、政策解读,视频号以短视频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微博侧重热点新闻、普法案例,全年通过政务新媒体矩阵发布各类信息5400余条。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深化保密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保密教育,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通报典型案例,提升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
  二是规范审核流程。建立“拟稿人初审、科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机制,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坚决不予公开,既保障公众知情权,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三是动态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公开信息的内容合法性、保密合规性、发布及时性等,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专项检查,促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针对性不强、内容不够丰富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心领域,加强培训、加力宣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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