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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执收部门的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围绕“清费、减负、治乱”的工作目标,岚皋县依据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过认真清理审核,在去年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今年又取消了40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并从2005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近日,岚皋县物价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对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公布和公示,涉及公安、国土、林业、教育、卫生等17个行业和部门。同时要求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对涉及清理范畴的收费项目及时予以注销和变更,严格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做到统一标准,统一收费票据,规范收费程序,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使广大交费单位和个人实现了“阳光交费”,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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