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第三项“开设与整合”第一条“网站开设”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经市公安局研究,为规范网站管理,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站(http://jjzd.ankang.gov.cn)内容迁移至市公安局网站“交通管理”栏目(http://gaj.ankang.gov.cn/Node-9118.html)。公告已在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ankang.gov.cn)和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kang.gov.cn)发布,原网站永久下线,特此声明。
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