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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法院扎实开展审判“五进”活动

    作者:李永鑫 时间:2010-05-11 08:39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为进一步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深入落实审判“五进”活动要求,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5月10日上午,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巧妙利用农民赶集的有利时机,深入到岚皋县石门镇集镇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为庭审现场的300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成(化名)于2010年1月2日晚,分别窜至岚皋县县城安岚路和岚花路,趁四下无人之际,用随身携带的钥匙拨开他人停放的摩托车两辆,他因嫌弃其中一辆车况不佳将其丢弃,而驾驶另外一辆车况较好的摩托车逃逸现场,但因其在逃跑途中被执勤民警盘问而说不出车辆来源被当场抓获,并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当庭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当天庭审活动结束后,岚皋县人民法院并未就按办案,而是以案说法,就该案的社会危害性向旁听群众进行了分析和讲解,教育警示参加旁听的群众要知法、懂法、守法。在场群众纷纷表示,希望法院能多举办这样的送法进社区活动。这次审判活动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寓教于案,增强了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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