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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围绕全县创建工作抓整改。根据县委、县政府力争实现省级“安全紫阳”目标的要求,在整改中围绕这个中心,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创建措施,确定机制以及大力实施科技防范战略、优化管理手段等具体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抓整改。围绕党风、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和要“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的要求。在综治创建方面,着重解决落实责任制力度不够大,长效机制不严密,督查作用发挥不够,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程度较低,创建宣传力度不够深入和广泛,方式比较单一等问题。在队伍建设方面,着重解决对基层组织建设不完善,推广典型力度不大,综治干部业务不够系统、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目的性等问题。在工作作风方面,着重解决工作重部署、轻检查,抓落实不具体、不深入,缺乏统筹安排,有时解决问题不及时等问题。在行风建设方面,着重解决系统行风建设指导和督促力度不够等问题。在组织协调方面,着重解决公检法司等政法单位如何形成合力,部门之间如何形成齐抓共管、警民共建共保平安等问题。
三是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抓整改。在整改过程中,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整改措施固化为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制度,进而形成规范有序、严密科学的机制。从班子到队伍,从思想到作风,从组织到管理,都用制度和机制作保证,靠制度和机制管人理事。通过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的发展,促进“安全紫阳”建设,为富民强县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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