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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近日出台了《安康市综治和安全创建工作巡导组和联系点制度》。建立该制度旨在充分发挥综治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深化各部门综治和安全创建工作参与度,加强综治委(办)对综治和安全创建工作的日常性指导、督促、协调、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构建和谐社会 ,推动”安全安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综合巡导组人员由市级政法部门和人事、民政、教育、文化、安监等部门抽调20人组成10个组。经市综治办审核,由市综治委统一任命。其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是: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报告县区综治和安全创建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每年3、6、9月分三次集中赴县区检查指导工作。巡导组工作实行包联点制。每个组具体包抓一个县区。原则上各单位扶贫帮困、支教等所包乡镇即为各单位综治工作包抓联系点。
巡导工作和人员由市综治办和被抽调单位实行双重管理。市综治办将巡导组工作和包联工作情况列入包联单位年度综治工作综合考核,巡导组人员列入本单位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市综治委年终对包联和巡导工作进行总评通报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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