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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滨区强化三个保障扎实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作者:李小奇 陈善军 时间:2010-05-24 09:11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汉滨区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要求,强化三个保障,扎实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夯实三级责任,为推行“四议两公开”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区上领导责任。成立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区纪检委、民政局等二十余个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四议两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定期召开会议,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开展。明确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会议,研究一次全区“四议两公开”工作;区级领导干部每月到基层指导一次“四议两公开”工作;区直部门领导干部一月一次到包建点指导帮扶,检查“四议两公开”推行工作。二是乡镇办落实责任。明确乡镇办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细化联村领导、包村干部的具体工作内容,驻村指导员承担宣传动员、建章立制、建强组织、推选代表、规范档案的责任。三是村级组织实施责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具体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支部班子联系村、组党员,党员联系群众;村委班子成员联组长、村民代表、村民代表联系农户,具体承担“四议两公开”工作各个环节工作任务,成立村民主监督委员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执行情况。通过落实三级责任,在全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职责明确、责权统一、各尽其能、运转协调,区委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纳入2010年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扎实推进。

      落实四项措施,为推行“四议两公开”提供措施保障

      一是强化宣传抓启动。4月16日召开了由区级领导、乡镇办党委书记、副书记,区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动员大会,区委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区、乡分别成立宣讲组,进村入户广泛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释说明,使广大党员和群众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和流程;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图》统一放大、印发到村、张贴上墙;利用悬挂横幅、制作墙体标语、张贴标语、板报、设立宣传专栏等方式,加强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宣传。目前,全区共悬挂标语150幅,制作展版30块,印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充分营造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形式多样抓培训。4月初以来,全区开展了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主要内容的大规模培训村干部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把教学班办到基层,在全区农村分片举办村干部培训班14期,对全区乡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及大学生村官进行全面轮训;编印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小册子5000份,发放到乡、村干部手中。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党员活动阵地,通过专题培训、实地观摩等形式,对农村基层干部、村民代表进行培训,使他们明确程序要求,运用中不出偏差。三是强化抓点作示范。结合“三联共建”、“升级晋档”活动,区级领导、乡镇办主要领导和区直部门负责人深入包联村广泛宣传,抓强班子、选好代表、健全制度,包抓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示范村,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求各乡镇办按照升级晋档确定的一、二类村规范全面运行、三类村强化指导有序运行、四类村集中整顿稳步推进的原则,递次推广运行;区委组织部建立股室包抓示范点制度,每个股室确定3—4个村进行抓点,培育典型。4月25日,建民镇联合村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该村的土地流转问题进行表决,率先在全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安康电视台《同行》栏目进行了报道。四是强化督查抓落实。区委将工作法实施情况列为重点督查内容,区、乡分别成立了督查组,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的办法,直接抽查到村等方法,推动工作有效开展。检查情况在全区通报,工作不好的限期整改,区委“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领导小组依据督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改正不足,确保取得实效。

      建立七项机制,为推行“四议两公开”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以服务群众为中心,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联系若干户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二是村民代表推选制度。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足额选好村民代表。每5—15户推选一名村民代表,每村代表总数不少于30名。三是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达到100%。四是民主监督制度。从村民代表中推选5—7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五是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是村民代表补选制度。村民代表因各种原因空缺达到1/5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补选。七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村务决策档案,对“四议两公开”每个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和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都应详细记录,及时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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