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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岚皋县首批322套保障性住房正式对外销售,其中廉租房280套,1864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42套,4872平方米,有效缓解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切实推动了民生保障覆盖社会化的进程。
近年来,岚皋县始终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实施民生“十个一个不漏”工程。为确保百姓住有所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做到低收入家庭一个不漏地住一套廉租房、困难干部职工家庭一个不漏地住一套经济适用房。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岚皋县严格按照“经济实用、功能配套、分步建设、全面覆盖”的原则,从房屋建设前期组织规划、中期环节监管,后期租赁销售等方面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全力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首先结合县情实际,出台了《岚皋县廉租住房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岚皋县干部职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办法》,从征地、建房、道路、绿化、供水、供电和物业管理等方面,统筹制订了房屋及配套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其次在项目发包环节,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公开选择城建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逐环节从严把关,按工序分次验收;在项目资金拨付环节,实行“报账制”和专户管理,坚持工程不验收不拨付资金、工程不合格不拨付资金。最后对已建成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依法组织租售,并对租售过程中涉及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等各项税费征缴,落实税收征管部门从优收取或依法减免。
据悉,该县计划投资2.15亿元力争在2012底完成新建1000套廉租房和1000套经济适用房的规划建设目标,使低收入家庭也能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真正实现百姓住有所居、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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