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结合本县实际,采取四项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第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确保项目审查严格规范。为了准确掌握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现状,为制定科学建设方案提供依据,在省、市建设计划下达前,县委组织部就组织力量对全县318个村(社区)活动场所情况,逐村进行分类调查摸底,并分类建立管理台帐。为了严防虚报项目、套取建设资金的现象发生,县委组织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及时取消,并进行重新调整,本着“无活动场所村优先安排、破旧窄小村重点安排”的原则,严肃认真选定50个项目建设村。
二是全力整合资源,确保项目建设规划合理。根据各村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既能满足当前村级组织开展活动和便民服务的需要,又能够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需要,在不增加村级债务和群众负担的前提下,扩大建筑面积,提高建设档次。积极利用扶贫、民政、计划生育、卫生等项目,整合项目资源,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与医务室、警务室、调解室、卫生室等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在建设图纸上,按照“美观实用、适当超前、量力而行、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的原则选定;在选址标准上,严格按照交通方便、服务群众方便、组织活动方便的原则,做到“四靠近”,即靠近交通干线、靠近学校、靠近村民聚居地、靠近新农村建设点。发挥综合效益,防止资源浪费,避免重复建设。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采取缺口资金县财政每个村安排配套一点,县管党费每个村补贴一点,县直帮扶单位实行“一对一、多对一”帮扶一点,鼓励本村经济能人、社会慈善人士等社会力量捐助一点等“五个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资金。同时要求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服务,优化手续、减免费用;并整合各种项目捆绑资金,提高建设资金利用率。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强化“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县委进一步明确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县发改委、城建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和民政局等单位围绕职能、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推进资源融合,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各乡镇党委责任。把活动场所建设纳入了基层组织建设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时通过检查验收的乡镇党委,取消一切与党建相关的评先树优、表彰奖励资格。三是强化督导组责任。县委成立了7个督导组,要求每个督导组紧跟项目进度,紧盯操作程序,紧靠施工现场,对工程的预决算、招投标、合同签订、资金使用等主要环节加强督促检查。四是强化施工单位责任。聘请责任心强的老党员、村民代表担任建筑材料质量监督员,对工程使用的各种原材料的标准、型号、质量进行监督。聘请城建局的专门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工程施工中的各个环节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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