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创新“四制”抓考核,改单一年终考核为平时考核与年终统考相结合,变被动接受考核为主动督办与跟踪问效促落实,引领各级各部门转变作风提效率,细化责任抓进度,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时间、数量、质量、目标”四同步。
一是实行“联动考核制”。在“简化一级考核指标、减少二级考核指标、调优单项考核项目”的基础上,增设“联动考核项目”。将拉动县域经济增长最大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发展、招商引资、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列为联动考核项目,分别由计划、乡企、招商、人劳等部门牵头抓起,确定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主抓单位和协抓单位,制定联动考核奖惩办法,按主抓责任和协抓责任分别奖惩,强力推动联动考核项目快速落实,实现县域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二是实行“三联督办制”。一是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实施督查督办。通过定期、不定期对全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指标实地督查,跟踪目标任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二是联合县计划局、统计局实施预警督办。适时召开目标责任考核分析会,通报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进度,肯定成绩,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形成分析预警材料,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对完成任务进度欠账大的乡镇、部门发预警通报,督促指标欠账乡镇、部门及时跟进,赶超进度。三是联合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实施谈话督办。通过加紧对目标任务督查督办、分析预警、加压紧逼,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乡镇、部门,特别是对承担市考县指标任务落实不力,完成较差的乡镇、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谈话督办,直至责任追究。
三是实行“三风评议制”。按照既考任务、又考服务的总体要求,在对乡镇、部门完成目标任务实施“社会评价”中,引入党风、政风、行风“三风”评议。由县纪委、监察局在年底向全县党员、干部、职工、企业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等发放“三风”免费有奖调查问卷,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全县所有部门和乡镇,进行公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加权计入目标责任综合考核总分,促使乡镇、部门在目标责任考核中既保证时限、数量,又兼顾质量、效果。
四是实行“重奖先进制”。鼓励乡镇、部门在年度主要工作中争先创优,凡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的,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凡被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或被市上业务主管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为一等奖的,可直接确定良好等次。同时鼓励乡镇、部门领导、干部职工争先树模,凡被中、省、市评为先进个人或劳动模范的,均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
通过实行以上四项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功效,使汉阴在2009年度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检测考评中荣获“争先进位奖”,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荣获“优秀奖”,受到省市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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