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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陕实行新增建设项目备案登记制度

    作者:喻海金 时间:2010-06-04 11:36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为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依法行政。宁陕县近日作出决定,从今年6月份开始,县境内所有计划投资50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必须实行登记备案。
      该县坚持三项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加大备案宣传。对《陕西省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陕西省建设领域新增统计单位备案制度》等文件法规进行宣传,增强项目建设单位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二是规范备案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持拟建设项目基本资料,到环保、国土、林业、水利、城建等部门办理环境评估、用地审批、项目规划等预审文件后,送县发展计划局备案;县发展计划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同意批复的项目出具批复文件,实行备案登记。三是严肃备案纪律。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项目建设单位和备案资料进行督查,对漏报、迟报、错报新建项目,造成管理缺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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