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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安排部署学校汛期暑期安全工作

    警钟长鸣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作者:黄芳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宁安市沙兰镇百年不遇的山洪和泥石流灾害,造成了学生惨重伤亡,再一次为学校的稳定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市教育局高度警惕,及时下发了安教发【2005】92号文件,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切实加强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学校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要特别注意预防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加强与有关部门(特别是气象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和24小时报告制度,制定完善各项汛期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二是各县区要根据辖区内的地址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立即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各县区要做出妥善安置,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逐级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三是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成立和完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无阻。凡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暑假将至,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好学年度的各项考试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特别要加强学生考试途中的乘车、乘船安全,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严防意外事故发生。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防溺水、防火、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自救能力,确保师生渡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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