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县市区新闻>紫阳 > 正文内容

    紫阳县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石新科 时间:2005-07-05 17:35 来源:紫阳县委组织部 字号: 打印

    紫阳县政府为促进财政规范管理,节约有限财政资金,严格控制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以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凡是使用财政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的,都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严格按照《紫阳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执行。一是加强对工程采购的管理。加强对各类装饰装修工程、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信息网络工程、市政工程的采购管理,坚决杜绝单位自行采购施工及工程无预算、决算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对公务车辆购置及车辆统一保险的采购管理。公务车辆的购置严格执行《紫阳县党政机关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新车购置审批,对全县的公务车俩保险要采取招标或仪标的方式进行统一采购,实行单位自筹资金,采购管理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审核办理投保手续,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保险全部纳入集中采购;三是加强对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主要包括办公文具、纸张、办公自动耗材、办公用电器、印刷服务的集中采购管理,由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或考察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供货统一采购,节约采购资金。四是加强对公务用茶的采购管理。全县公务用茶采购由政府采购中心于每年3月10日前进行一次公开招标,从全县获得富硒茶原产地保护认证的生产商中,确定供货商实行定点供货。
    该县规定任何采购单位都不得未经批准自行采购或采取先行为后报告、化整为零以及其它方式规避采购监管;不得与供应商串通,签定虚假合同;不得违反操作程序,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采购单位领导和直接经办人员的责任。同时,县会计核算中心在财务核算时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严格按照结算程序,把好资金结算关,不得核销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的采购资金,对把关不严、出现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及经办人员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xinwei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