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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抗洪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提高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确保救灾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县民政局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对抗洪救灾款物接收、管理、使用的监管力度。
一是严格手续,确保不出差错。在接收上级下达的款物和捐赠款物时制订了一套完整的登记程序,对社会各单位和个人捐赠的款物,做到专人接待、专人清点、专人登记造册、专人保管,做到了帐目清楚,手续完备,确保不出差错。
二是健全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健全救灾款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社会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办法,保证救灾款物管理严格,运行规范,简捷有效,使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切实解决了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维护了受灾群众利益。
三是公开透明,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去向和发放标准、发放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局纪检监察室对抗洪救灾拨付资金、捐助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救灾款物使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证抗洪救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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