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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安康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面推行公文网上审批和网上传送。《实施办法》规定:以市纪委、监察局、市纪委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普发文件,纪检监察信息、纪检监察工作交流内刊,以及其他需要公开传送的信息,一律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传送和办理;草拟公文在计算机上直接拟稿,依照公文处理程序,以电子文件形式进行送审、签发;公文网上传送发布以办公专用电子信箱发送和在市纪委监察局信息网发布两种方式进行,由机关设立的专用端口负责,公文网上传送发布后,不再以纸质文件印发;县区纪委、市直部门纪检机构向市纪委报送纪检监察信息,除涉密文件外,一律使用网络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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