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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出台措施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

    作者:雷绍明 阮仕喜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为维护旅馆业的治安秩序,保障其合法经营权益,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与经济发展,市公安局日前出台九条措施,规范和加强旅馆业治安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旅馆业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旅馆业治安管理业务归属,公安机关指导、监督、协助旅馆业建立和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经营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业务知识培训,依法查处违章违法经营以及侵犯旅馆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对旅馆进行治安检查批准权限 、证件使用、民警着装及民警违纪行为的惩处等。同时规定,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不得开办、参与或变相参与旅馆业经营管理活动 ,严禁利用管理职权向旅馆业乱摊派、乱收费、乱处罚。违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免职或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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