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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七项扶贫措施惠灾民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8-11 10:31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为切实做好7.18灾后重建工作,岚皋县结合扶贫工作实际,出台七项具体政策安置灾民,确保灾后重建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利用扶贫移民示范村建设搞好灾民建房安置。对2009年度启动的移民示范村倒房户,按续建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对2010年正在启动的移民示范村,优先解决7.18洪灾倒房户和危房户的搬迁;提前启动7个移民示范村建设,优先安置7.18洪灾倒房户和危房户的搬迁。二是利用连片开发项目搞好规划区内的灾民建房。连片开发项目村涉及的倒房户,按县政府确定的灾民建房标准予以补助;对于在连片开发村居住受山洪、滑坡、泥石流严重威胁的农户,不再进行旧房改造,鼓励搬迁到低山居住,建房补助标准按县政府规定执行。三是利用贴息贷款、扶贫互助资金投放推动灾后生产自救。集中安排贴息贷款,本次安排扶贫贴息贷款600万元。全县19个互助资金项目村,通过加强资金周转回笼,抓紧帐面余额资金的投放的方式解决三无户的资金困难。四是利用“雨露计划”培训引导灾民就业、创收。对没有升学条件的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强化技能培训,引导他们外出务工,促进就业和创收,减少受灾家庭的经济压力。五是利用两项制度衔接奠定新一轮扶贫基础。经多方争取,省、市同意为我县增加2.1万贫困人口;在省认定我县79个低收入村的基础上,追加42个村,全县低收入村共计121个。为了突出重点,保证低收入村贫困人口所占比例,尽量兼顾连片的基础上将本次增加的贫困人口直接分配到村,为后一步扶贫政策配套奠定了基础。六是利用社会扶贫积极争取救灾外援。县扶贫办通过与“千企千村互助行动”和“联县扶贫”的联村企业和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各乡镇积极主动给联村企业和单位汇报灾情,争取支持,使他们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七是利用救灾资金项目搞好救灾与扶贫。充分利用救灾资源,统筹谋划救灾与扶贫工作,加大对已实施的重点村、特困村、移民示范村和低收入村的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力度,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动群众不等不靠搞好当年生产自救,确保灾后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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