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各级法院关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通知精神,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关于加强法院安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岚皋县人民法院积极行动,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将责任层层落实,院长对全院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分管副院长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分管庭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二是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危害法院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加强法院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使干警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强化了干警的安全责任意识。
三是加强庭审安全。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全部由法警值庭,使用安检门,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法庭,如发现妨碍审判活动迹象的,及时进行处置,防止哄闹法庭事件的发生。对当事人矛盾较大、可能出现过激反应的案件,庭审前做好安全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四是加大重点部门检查力度。在全院开展全面检查活动,将立案大厅、审判法庭、财务室、档案室等作为安全防范重点部位,着重查找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把需要整改的问题登记在册,逐一落实,堵塞安全保卫漏洞。同时加强对枪支、弹药的管理,防止盗窃事故的发生。
五是落实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确保院内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要求在夜间值班的干警,必须不定时地在法院办公楼层加强巡逻,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巡视,发现可疑之处,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分管领导。值班人员未尽到责任的,视情况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六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教育全院干警增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紧迫感,制定了《岚皋法院处置应急事件预案》等制度,规范安全保卫工作,变阶段抓为经常抓,分散抓为集中抓,确保安全保卫工作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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