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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宁陕县决定从近日起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要求各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落实专人,认真做好统计工作,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本乡镇、本单位负责牵头实施的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上报县项目办,县项目办将情况汇总后报县督查督办室。对于逾期不报、漏报或上报情况不实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在年末工作考核中酌情扣分,县督查督办室还将不定期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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