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区把创新基层党建制度,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点,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力促创先争优深入开展。
建立基层党委书记履职情况“双向述职”制度。制定出台了《述职评议办法》及《操作规则》,每年结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基层党委书记普遍向广大党员述职报告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区委召开全委会议,每年确定10-15名党委书记就个人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在全委会上进行述职、接受评议。目前,全区已有22名基层党委书记向全委会述职。
建立党委副书记主抓党建工作“汇报培训”制度。每季度利用2-3天时间,采取会议交流、现场观摩、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全区基层党委副书记进行党建工作汇报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这种形式,加强学习,增进交流,促进面上工作整体推进。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区共组织召开党委副书记汇报、培训会议5次。
建立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奖励”制度。每年在全区824个农村党支部和47个社区党支部中评选出10-20名优秀党支部书记进行奖励,奖励对象必须符合“政治素质高、领富能力强、自律要求严、工作业绩好、群众评价高”的要求,确保奖励对象群众认可,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近年来,全区共表彰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38名,奖励资金2万余元。
建立组工干部联系基层包抓党建“月考年评”制度。按照部机关各股室的工作性质和工作量的大小,实行股室联片和干部包抓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规定每名组工干部每季度至少深入包联单位开展一次党建工作调研、撰写一篇组工信息、搞好一次业务指导、解决一件工作难题,包抓一个党建工作示范点。对包抓情况实行月考核、年评比,考核评比结果作为组工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建立全区上下抓党建促发展的“党建考核”制度。区委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出台党建工作考评方案,建立专项考核台帐,形成了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年底总结表彰的较为完善的考核办法。考评结果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和党员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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