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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明确噪声投诉主管部门

    作者:陈俊 陈晓燕 时间:2010-04-24 10:59 来源:安康日报 字号: 打印

    日前,我市公安、环保、工商、文化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整治的通知》中,对噪声投诉的主管部门做了详细的分类。
    环保部门负责城市环境噪声的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交通运输和招揽性等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工商、文化部门协助公安部门对经营性工商企业、文化娱乐场所噪声的监督管理。通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噪声及投诉渠道进行了具体分类:如:餐饮噪声,有证照的可向环保局投诉,无证照的可向工商局投诉;文化娱乐噪声有证照的可向公安局投诉,无证照的可向文化、工商部门投诉。这样细化的分类,帮助群众节约了投诉时间,又找到了正确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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