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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皋:把群众满意作为创先争优的评价标准

    作者:王西波 时间:2010-10-20 15:35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岚皋县在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中,以群众满意为评价标准,从准备工作、评议范围、评议内容、评议标准四个方面入手,严格评议程序,提高评议质量,群众评议工作扎实开展。
           准备工作求细。为确保群众评议工作不走过场,不脱离实际,在评议之前,各党支部广泛征求了群众对评议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结合群众评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群众评议方案。据统计,全县共征求群众评议工作的意见建议1260条,完善了群众评议方案420条。同时,各基层党组织,针对各自实际,还精心制定了群众评议测评表。
           评议范围求广。各单位参评人员的范围,除确定了一定比例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外,还邀请了一定比例的“两代表一委员”,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在群众评议中共邀请了各级党代表147名,邀请了人大代表95名,邀请了政协委员103名。部分单位在群众评议工作中,还向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征求意见,更广泛地了解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
           评议内容求精。在内容设计上,各基层党组织结合中心工作,从活动目标是否达到、发展思路是否清晰、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完成、工作措施是否得力四个方面进行设计。特别是各中小学和基层卫生院,又针对行业特点和业务工作,设计了更贴近实际的评议内容。
           评议标准求严。各基层党组织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大会召开后,把群众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和归类,共收集对本单位在思想认识、工作思路、体制机制方面的意见建议2427条,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和查漏补缺;共收集对党员个人的意见建议11316条,并将意见建议通过书面的形式进行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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