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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9月27日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精神,11月1日,旬阳召开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并对各乡镇负责此项工作的业务骨干进行培训。
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是当前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两项重要制度,实施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新时期深化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的一项重要举措。解决好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是构建和谐旬阳、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工作之一。
据悉,该县实施“两项制度” 有效衔接的工作范围为292个村民委员会和26个居民委员会的农业人口,重点是各乡镇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区域的村组。省市按照扶贫和低保标准测算,分配该县扶贫对象11.4万人,约为全县28.8%的农业人口,包括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低保对象,以及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含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扶贫对象一次确定,多年扶持,定期动态调整。
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全省维持农村居民全年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费用的测算,确定为1196元。农村扶贫标准,继续执行国家1196元的贫困标准,同时,参考全国及省市“两项制度” 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情况,按照山西省的扶持能力和扶贫工作的长期目标,再以1500元的标准识别长期徘徊在脱贫与返贫范围的低收入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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