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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县“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顺利通过验收

    作者:平利县水电农村气化办公室 时间:2005-07-27 09:43 来源:平利县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打印

    7月26日下午,在平利县“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达标验收会上,由省水利厅、市水利等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宣布:“平利县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各项主要指标均达到和超过了《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标准》的规定。验收委员会同意平利县自验结论,认为平利县已达到农村电气化县标准,同意验收合格。”这标志着平利电气化建设各项综合指标和管理水平达到预期目标,电气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平利县于1999年通过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达标验收。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2000年平利县提出在“十五”期间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申请,同年被国家水利部列为“十五”期间全国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之一。据统计,截止到今年6月,平利县已完成电源、电网工程建设总投资16530万元,全县各项指标取得较大提高,达到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水平,其中人均年用电量413.93千瓦时,户均年生活用电量418.06千瓦时;高压综合网损率为9.01%,低压线损率为9.14%,户通电率为100%;发电和输变电主要设备完好率为100%。平利县通过五年多的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不仅促进了当地水电事业的发展,而且促进了工农业的发展以及山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推进了小康社会建设的步伐,为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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