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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泉县党建带团建工作坚持“五带一优化”

    作者:吕晓华 时间:2010-11-18 09:10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打印

      石泉县从思想、组织、作风、队伍、工作、保障六个方面,坚持“五带一优化”使“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带思想建设。指导和帮助团组织做好团员青年思想工作,定期给团员青年上党课,及时了解掌握青年的思想状况,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探索和实践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式和新方法。
      带组织建设。按照有利于发挥团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应建尽建、合理设置基层团组织。各级团的工作机构,未征得县委组织部和团县委同意,不得撤销合并或与其他部门合署。
      带作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团员青年进行正面教育和引导。引导团员青年在社会上做好公民,在单位做好职工,在学校做好学生,在家庭做好成员,培养高素质的青年接班人。
      带队伍建设。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应在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必须要经过“推优”的规定,为党输送优秀青年人才。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团员的管理。任免、调动团组织负责人之前,必须协商征求上级团组织意见。乡镇社区团干部应在行政编制内配备,一般应是党员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带工作发展。各级党的组织要为加强团的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帮助解决团组织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每年研究团建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做到“四同步、四衔接”(即统一部署规划、统一部门力量、统一检查指导、统一考核验收,实现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同党的思想教育工作相衔接,团员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团阵地建设和党组织阵地建设相衔接,团工作目标责任与党的目标管理体系相衔接)。
      优化工作条件。乡镇、社区、机关、学校等团组织的工作经费在办公经费中明确列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35岁以下青年职工人数划拨一定的工作经费;乡镇要将村团支部书记列入享受本村同级干部的政治待遇及规定的工作补贴经济待遇的村干部范畴,并划拨一定的工作经费。要将青少年活动阵地纳入本地本单位总体规划。镇村党员活动阵地要设置团员活动室,积极支持组织兴建青少年活动中心、服务中心、科技图书室和青年之家等活动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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