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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8月1日起,安康城区的出租车和公交车将执行新的营运价格政策。
新营运政策规定,城区客运出租车将实行计价器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客运出租车不分排量起租里程为2公里,起租价为3元,超公里租价排量1.6升以上(含1.6) 的出租车每超1公里加收1.4元,排量1.6升以下(不含1.6)的出租车每超1公里加收1.2元;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 时)收费每公里加收0.3元;租费保留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汉江一桥过桥费2元标准不变,仍由乘客负担。此外,对城区公交车实行一票通,即从起点到终点,均按每人1元标准收费。
据悉,在实施新的营运价格政策前,市物价局于7月22日专门组织召开了价格决策听政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对出租车公交车的营运方式和计价标准进行新的规范,对于提高安康城市品位、塑造和谐安康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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