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于1999年的汉阴县政府采购,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单一的货物采购逐步实现向货物、工程、服务并重的方向转变;采购规模由2000年的117万元增加到2010年6000余万元,采购规模翻了50倍。是什么造就了采购规模如此快速的发展呢?
十年来,汉阴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先易后难,规范高效,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始终把“公开信息、公平竞标、公正办事和效益优先”的原则作为政府采购的生命线,严格办事规程,服务监督双措并举,采管分离阳光交易,谱写着阳光采购的和谐篇章。
建章立制勇当“排头兵”
让政府采购真正沐浴于阳光下,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是汉阴县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之初坚定的信念。该中心立足县情实际,勇当“排头兵”,制定出台汉阴县《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县直单位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办法》、《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办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等相关制度。以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为突破口,不断加大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利用法制宣传日和“三月三”古庙会、中国.汉阴油菜花节等节庆活动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省、市政府采购网站和县政府网站为平台,及时发布采购动态及招投标信息。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县出台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公务人员出差定点宾馆等办法,聘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建立起由用户单位、供应商、专家评委、采购管理部门等组成的评审专家库,严把产品质量、价格、服务三个关口,促使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纪律,形成 “依法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廉洁采购”的政府采购新行风。2007年,该县将政府采购中心由股级单位升格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中心的办事效率。同时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工作中提出“公开采购、警世学习、严于律己、公正处事、遵守规章、纪律约束、清正廉洁、秉公行事、规范管理、忠于职守”十坚持准则,和“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徇私舞弊、接受礼品、违法乱纪、吃拿卡要、接受贿赂、照顾亲情、违反规章、越权办事”十不准原则,建立档案责任制,充实规范《监督制度》、《岗位责任制》、《业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通过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签订政风行风和制止商业贿赂承诺书等方式,让“阳光操作”贯穿于各项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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