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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进步观”是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的关键。为此,石泉县始终坚持“三个纳入”,着力解决干部“进步观”这一根本性问题。
一是将“进步观”教育纳入党政“一把手”讲党课的刚性内容。作为各党委、党组党建组织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和党政“一把手”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使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的“必修课”。
二是将“一条例四制度”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一条例四制度”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套法规学习宣传纳入县委组织部重点工作,专门部署。列入各级党委(组)中心学习组、科级干部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和后备干部培训班必学专题,集中导学。并适时邀请省、市委专家、教授做客“石泉讲堂”,对全体县级领导、各乡镇及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全体干部进行了专题辅导。同时,采取其他灵活多样形式,如手机平台信息发送、编印制度简明读本、党政干部全员测试、有奖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活动,深入开展干部选任法规学习活动,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
三是将整治行贿受贿、拉票贿选文件的学习纳入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在召开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大会上,组织与会人员学习《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后备干部推荐工作中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并适时通报近期一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典型违纪违规案例,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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