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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生局召开全市卫生系统新医改工作座谈会

    作者:佚名 时间:2010-12-16 09:49 来源:市卫生局 字号: 打印

      为认真研究当前新医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县镇及乡村一体化卫生管理改革等新医改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日,市卫生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新医改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了今年新医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近期督查情况,重点指出了目前医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细化安排。市卫生局局长彭有庆、副局长杨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县区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市卫生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今年新医改重点工作督查情况,分别介绍了各县区新医改工作中的亮点,并详细指出了各县区在推行药品“三统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县镇及乡村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医改年度任务中存在的问题。
      会议强调,在推进改革、落实财政补偿政策方面一定要坚持“全额预算到单位,绩效考核到个人,专项补助要到位”的总体原则。对下一步工作,第一,要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增强战胜各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第二,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认真抓好今年四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整改落实。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务必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县区卫生局必须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合同,收取质保金,切实加强对配送企业的监督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不得推卸责任;二是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分配制度,尽快制定下发改革方案和有关配套文件。宁陕县、平利县要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步伐,其他县区也要积极跟进;三是积极推进县镇、乡村一体化进程,从“八个统一”入手逐步突破,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四是不折不扣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各项工作任务,补助经费一定要落实到位。第三,要按陕卫药发〔2010〕479号文件精神,全面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第四,要加强医改政策的宣传,强化药品“三统一”相关政策的学习培训,分类收集整理工作资料,认真做好迎验准备。
      座谈会还就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新调整的新农合工作方案、如何规范基本药物价格信息公示及公示内容、统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程序与格式要求、开展药品“三统一”违规行为有奖举报活动、试行药品“三统一”工作考核等进行了认真讨论。市局规划资金科还对中省市医改资金到位情况及有关财政政策进行了说明、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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