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安康市人民政府 >部门动态 > 正文内容

    我市全面完成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和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核查工作

    作者:佚名 时间:2010-12-16 10:47 来源:市粮食局 字号: 打印

      为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和粮食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全市秋粮收购和当前市场调控工作要求,市、县区粮食部门本着谁发证谁核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109户《粮食收购许可证》收购资格的核查工作,并对104户各类粮食经营者核定了粮食经营的最低、最高库存量。
      通过核查对27户长期无经营活动,未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拟暂停或取消收购资格;对22户执行政策规定有问题的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存在严重问题的6户,注销或吊销了《粮食收购许可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责任编辑:邹亚康内容纠错 关闭本页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
    切换
    下午好!我是安安
    点击我为您语音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