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甘溪镇十字岭村农民安黄清在山西省灵石县交口乡南家庄煤矿井下作业中不幸身亡,其妻樊茂荣向甘溪司法所请求提供法律援助。5月8日,所长王荣坤和联村领导杨孝海领着死者家属赶赴始发地处理善后事宜。由于死者所在的矿洞属于“黑煤窑”,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给赔偿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尽管如此,工作人员坚持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与用人老板进行了数天多轮交涉,在当地乡调解委员会的协助下,最终达成了用人方承担死者安黄清的丧葬费、家属途中伙食费、住宿费等,并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7万元的协议,依法维护了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赞誉。这仅仅是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缩影,旬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一年来,为群众提供了许多法律帮助,仅调解外出农民工发生的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拖欠劳务工资大案3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旬阳的生力军。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不断加快,旬阳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逐年增加,到2004年,旬阳农民在全国各地务工超过8万人,年均收入超过4亿元。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断增加,因农民工缺少文化知识、缺少社会经验、更缺少法律意识和维权知识,加之身在他乡处处难,所以伤、残、死亡及缺、欠、托工资等现象时常发生。旬阳县委、县政府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实践“三个代表”当好人民公仆的大事来抓。2004年8月,在县司法局组建了“法律援助中心”,理顺了管理体制,配备了32名县乡业务骨干,健全了工作制度,加强了与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建立了多方协作配合机制,迅速开展业务工作。援助中心成立以来,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突破口,为他们提供法律救助和保障,确保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既推动了全县劳务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提高了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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