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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标准发布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37204 | 发布日期 | 2011-01-25 10:33 |
来源 | 陕西日报 | ||
内容概述 | 我省《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标准发布 |
黄帝陵有4种译法、大雁塔9个译名、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多达17个英文名称……1月24日,随着陕西省《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之《通则》、《交通》、《旅游》三个地方标准的发布,“黄帝陵”“大雁塔”等公示语双语标识将有统一规范的译法标准。
三项标准中,《通则》规定了地名标志、实体名称、设施及功能信息、警示和提示信息等各类公示语的英文译写要求。《交通》规定了公共交通枢纽实体名称、交通基础设施及功能信息、警示和提示信息等公示语的英文译写要求。《旅游》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点)名称、旅游资源、旅游类设施及功能信息、警示和提示信息等英文译写要求。
作为全国第三个、西部地区第一个发布公共场所公示语英文译写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的省份,我省在该标准的制定上既尊重了外籍人士的语言使用习惯,又充分体现了民族尊严,展示我省独特、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标准发布后,将首先为“世园会”景区公共标识的设计施工提供重要技术依据,并为解决城市、地区公示语英文译写各自为政、一名多译、互相矛盾的问题提供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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