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受理评标规则
1、招标方式和投标资格预审
招标方式为公开征集、择优选择、邀请招标。招标主办方在公开征集的安康博物馆应征设计单位中,通过实绩考察和计划任务座谈,择优选出国内知名度较高,有综合博物馆规划设计经验的甲级建筑设计资质(含城市规划编制资质)3—5家设计机构,作为具有参加安康博物馆设计投标资格单位,送达邀请招标函。
2、设计工期
投标方案设计工期为一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3、评比办法
招标人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参照陕建函[2009]585号关于转发国家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评比细则,评出前三名的排序,推荐中标人。评标结束后,主办单位予以公示并组织市民投票进行评选确认。
4、奖励办法
对排名前三名未中标人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含税)、其他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若无重大缺陷,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优秀的条件下各奖励人民币30000元(含税)。
5、作品处理
所有付费的投标方案的使用权属于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所有。所有投标方案的单位或主设计人将进入安康市城市建设专家库名单。
6、知识产权及版权声明
①设计人投标后,则视为同意招标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等形式的权力。
②设计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设计单位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③凡参加本次设计招标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7、其他
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即作为招标文件的主体部分,报刊、媒体上公示的该项目设计方案征集公告未尽事宜一律以本设计任务书为准。
下载:博物馆拟建位置示意图(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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