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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2月9日起开始上调

    索引号 719776475-GK-2011-37443 发布日期 2011-02-10 09:25
    来源 省建设厅
    内容概述 省建设厅: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2月9日起开始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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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1年2月9日下发通知,从2011年2月9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上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

      通知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32号)精神,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进行调整。从2011年2月9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0.36%上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上调,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

      通知规定,从2011年2月9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附表: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
    0.36
    0.40
    上年结转
    2.25
    2.6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3.75
    4.00
    五年以上
    4.30
    4.50
    三、试点项目贷款
    按五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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