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铁警提醒:外出务工 这些东西不能带
索引号 | 719776475-GK-2011-37493 | 发布日期 | 2011-02-12 11:37 |
来源 | 今日安康 | ||
内容概述 | 安康铁警提醒:外出务工 这些东西不能带 |
一、禁止携带和办理行包托运的危险品:
1、爆炸品:炸药(含黑火药)、雷管、导火索、鞭炮、烟花、摔炮、打火纸等;
2、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3、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
4、压缩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氧气、煤气(瓦斯)等;
5、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6、毒害品:氰化物、砒霜、毒鼠强、汞(水银)、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7、腐蚀性物品: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
8、放射性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9、氧化剂;
10、遇水燃烧物品:金属钠、镁、铝粉等。
二、须出具合法持有手续方可携带的危险品:
1、枪支:.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民用枪:气枪、猎枪、小口径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具有攻击性的武器等。
2、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等。
三、限量携带的具有危险品性质的生活用品:
1、气体、液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
3、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
4、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5、初生雏20只。
四、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3、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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