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办函〔2010〕145号)要求,我市坚持面向基层、逐级推荐、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6个先进集体和12个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6个)
汉阴县卫生局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紫阳县人民政府
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民政局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先进个人(12名)
姜汉平 汉阴县涧池镇中心学校中学高级教师
徐世能 汉阴县民政局局长
刘升康 石泉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刘家顺 石泉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柯小平 宁陕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范改明 宁陕县民政局救灾股股长
王晓江 紫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龚孝刚 紫阳县民政局副局长
胡洪斌 安康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拥军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科科长
陈述利 安康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毛艳绒 安康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公示时间从2011年2月19日8:00至2月24日8:00。单位干部和社会群众在公示期间可来电或直接到市监察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3182285(市监察局办公室)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