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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干部年度考核真正与干部工作实绩结合起来,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和本地实际,充分利用市考评办关于各个单位年度目标考评结果,我市在2003年开始对市直部门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量化办法进行了专题调查和初步探索,并制定了《安康市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量化考核办法(讨论)》,对考核内容、办法、程序及考核等次和结果运用都作了相应的改进和调整。
将市考评办对各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的目标考核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增大了工作实绩的分值比重,同时将考核内容划分为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两个部分,领导干部量化考核内容按正职、副职分别设置,增加了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评价和分管工作方面的内容,对附加分或附扣分方法也进行了规定。
从对市直66个部门348名县级干部年度考核的实践情况来看,量化考核无论是对领导班子,还是对个人都采取了百分制.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71—89分之内、60一79 分之内、60分以下等,分别定为“好、较好、一般化、差”、“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按照内容的重要程度斌予不同的权重;按照考核评价主体知情度和评价主体与考核对象的关联度、责任度不同,赋予不同的权重。考核的量化不仅使单位内部干部之间的工作业绩增加可比性,不同部门之间的干部也增强了可比性,产生了较好的激励作用,有助于建立起良好的用人导向,也能在干部中形成一定的竞争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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