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11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炳润率领的市委检查验收组,对石泉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进行了检查验收。
检查组通过走访调查、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调阅档案资料和法律考核等形式,先后查看了该县工商局、财政局、地税局以及池河镇和城关镇的部分村组、社区、学校、企业的普法情况。验收组认为: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突出了以下特点:领导重视、整体推进、起点层次高、很多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8月11日,石泉县委书记徐启方主持汇报会,县长明平英全面汇报了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了自己的见解,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石泉县自2001年启动“四五”普法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司法行政部门具体组织、社会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突出了队伍阵地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效果,服务中心工作,狠抓普法对象教育四个重点,先后组建了15个基层司法所和9个派出所,开展了法制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全县以村民自治为主的法制示范村创建率达到了45%。五年来共讲法制课30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万余人,解答法律咨询5万余人次,共调处纠纷5000余起,成功率达91%,防止民转刑112件,制止群体性上访94起,解决劳动争议120起,帮助追回民工工资及赔偿金600多万元。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力促进了该县国企改革、城市化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连续两年石泉县在全市目标考核中名列第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检查验收组组长王炳润指出:石泉县在“四五”普法中,注重从基 层抓起,注重行使公权的规范化,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实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四位一体的社区建设颇具特色。基中标准化的 阵地建设,规范化的制度建设,以固有的模式构成石泉区域文化的内容之一。全县普法体系,机制的构建和完善,普法与保护群众利益的相统一,普法与紧扣经济建设中心和实践,社区自治和村民自治较高水平,已经成为石泉“四五”普法的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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