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正气,引领风尚,进一步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取向,按照市文明委年初工作总体安排,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联合启动了安康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我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凡符合道德模范参评标准的并在我市生活、学习、居住的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参评。已获得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此次评选推荐活动严格遵循三条原则,一是面向基层。通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推荐的道德模范可信可亲可敬可学,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二是重在推动。充分发挥评选推荐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使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的过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促进全市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公平公正。评选推荐过程要严谨、规范、公开,务实、节俭,评选的每个环节要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
评选表彰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3月中旬到5月中旬为推荐阶段,由各县区、各部门参照评选标准,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5月中旬到7月初为宣传展播阶段,通过在市级媒体开设“感动安康”专题节目,深入挖掘、宣传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将为安康跨越发展长年默默无闻的平民英雄评选出来。7月初到8月中旬为公示投票阶段,将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后的候选人先进事迹和选票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刊登公示,组织公众投票。8月中旬到9月中旬为审定表彰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群众投票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我市第二届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会议审定后进行隆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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