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上次通报统计时间截止2月23日,本次通报时间截止3月13日。 2、表中未出现的县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县区长的包抓点建房任务已完成。
附件:关于全市“7•18”灾害恢复重建重点集中安置点包抓责任及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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